永春河长办
永春县水利局是永春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根据中共泉州市委、泉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〈永春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泉委〔2011〕47号)、《关于调整永春县政府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》(泉委〔2011〕207号)、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核增永春县水利局副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》(泉委编办〔2012〕64号)、中共永春县委、永春县人民政府《关于永春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永委〔2011〕210号)和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、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制定县政府工作机构 “三定”规定的通知》(永委办〔2011〕96号),设立永春县水利局,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正科级。
客户痛点
生态问题日益严峻,为保护水资源、防治水污染、改善水环境、修复水生态,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,迄今为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。目前,人工巡河频率受限、视野狭小,针对非法行为取证能力不足。
解决方案
对巡检河段进行日常自动化巡检,沿河道两边固定航线航拍(河道左右两侧)、查寻污染源、实时收集河道污染源信息。
对巡检河段污染源敏感点的定时定点拍摄。
数据实时回传至指挥中心,远程监控无人机巡河拍摄画面,出现异常时可切换至手动控制模式,对污染源和疑似违规人员进行拍照取证。
方案价值
解放人力——无需专业的无人机操作人员;
机动灵活——日常巡逻频次可自由制定;
安全保证——无人员伤亡的风险;
提升质量——AI应用云极大提高了侦测数据的预报准确性;
评论
自动化、智能化、无人化的巡河作业方式,有效确保了疫情期间河湖巡逻工作的正常开展。在节省人工、提高效率的同时,也保障了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
场景实拍
新闻报道